保修政策
三包原则
一、本公司生产的春风系列摩托车,因其原装零部件的材料、制造、包装、储运等而产生的质量缺陷时,从而影响外观、完整性和使用性能,本公司将按保修条例中标明的范围及期限给予免费保修。二、保修主要通过调整、修复为主,更换新件为辅进行,保修换下的零部件全部归本公司所有。三、三包维修后的车辆应达到本公司的相关技术要求
有偿服务说明
1)已超出三包保修期限的车辆;
2)未按“使用说明书”的要求使用、维护、保管而造成损坏的;未按CFMOTO保养里程间隔进行保养造成损坏的。
3)购买后正常磨损和消耗品(如:保养、日常使用消耗品)。
4) 用户自行拆卸、改装、使用不当、保管不善以及恶意行为等外因而引起的损坏;
5) 未按使用说明书使用,超出本公司所规定的规格限度而造成损坏的。
6) 非春风公司指定(或授权)的维修单位维修不当而造成的损坏;
7) 使用非春风公司的原装部件及专用机油而引起的损坏;
8) 易损消耗件、保养件不在三包之列,易损消耗件包括:火花塞、贴花类、垫片,垫圈类 标准紧固件、燃油滤清器、机油滤清器(机油滤芯)、驱动链条、链轮、后视镜(非质量因素损坏) 、空气滤芯、制动(蹄块)片、前后轮轴承(非质量因素损坏)、离合器片、灯泡类、保险丝(片)、橡胶件类、脚蹬橡胶、轮胎、软管类、发动机连接缓冲系统(非质量因素损坏)、其他橡胶件;润滑油(如机油,润滑脂等)以及技术上用的液体(如电瓶电解液/冷却液/制动液等);
9) 由外部影响(比如碎石,道路用盐,工业排放以及其他环境影响或者用不恰当的清洗剂清洗,如煤烟、药品、鸟兽粪、盐分的侵蚀及酸雨等腐蚀性物质)导致油漆损坏或者部件损坏的;
10) 所有因故障引起的二次损坏和因为厂家保修直接或者间接产生的费用(比如通讯、食宿、租车公共交通,打捞费用拖车费用,过夜住宿等)以及其他财物损失(比如因停工引起的,收入损失,时间损失和其他事情);
11) 对使用功能没有影响的、感觉上的现象。如:任何美学或者声学上的不影响或者只有细微影响车辆使用的比如隐蔽的或者微不足道的瑕疵,正常驾驶的噪音或者震动);
12) 因时间变化而引起的不良现象(比如喷过漆的或者有金属保护层的表面的自然褪色、镀层生锈等);
13) 车架号或者发动机号被私自改动过的车辆;
14) 购买者自行调整里程表上显示的里程信息,按超过保修期限计算;
15)因交通意外、自然灾害、其他外部原因或者其他不可抗力等引起的零部件损坏;
16) 按处理价出售的摩托车,以及用户用作竞赛、试验、出租、营运的等特殊用途使用的摩托车、四轮车;
17)无有效“三包”凭证和有效发票。
注:本保修条例最终解释权归浙江春风动力销售有限公司。